晋城启动橙色等级管控措施
10月9日起,晋城市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可能持续出现中度或以上污染过程。根据山西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20年]第3号),为减少污染物积累,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经研究,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橙色等级管控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20时起,参照重污染天气橙色等级。
工业源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明确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的通知》(晋市气防〔2020〕3号)各项停限产减排措施,同时执行车辆橙色应急管控措施;其他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Ⅱ级)对应的停产、限产及限制车辆运输等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同时提前做好检修工作,尽量避免生产设施在橙色等级管控期间频繁启停;全市65吨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含电厂锅炉)SO2小时浓度控制在20mg/m³以下、NOx小时浓度控制在35mg/m³以下,颗粒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其他燃煤锅炉(含三废炉、吹风气锅炉)严格执行《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冶铸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熟料生产企业NOx小时浓度控制在100mg/m³以下;氨逃逸日均浓度控制在20mg/m³以下;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社会源减排措施:晋城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成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除应急抢险、民生供暖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切割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经晋城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加大道路机扫、湿扫作业频次,减少地面垃圾滞留时间,防止扬尘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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